湖南潇湘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规章制度
作者:刘小禄   时间:2021-07-06   点击数:6726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职责

1、     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2、     不断完善认定工种(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条件,提高认定质量。

3、     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程序规定和纪律规定,组织实施对被认定人员的应知和应会考试及综合评审。

4、     遵照人社部门的意见,聘请考评员,组建考评组,公正、公平、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阅卷工作。

5、     实事求是地、正确无误地作好认定资料、认定成绩的整理工作,并据此作好向人社部门技术等级证书呈报工作,呈批工作。

6、     建立健全本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树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良好风气。

7、     不断钻研、探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规律,不断提高本所的认定水平。

8、     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领导和鉴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抵制一切违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认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树立廉洁认定的优良形象。

 

二、组长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劳动就业培训方针、政策,执行“技术等级标准”和劳动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在人社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领导和依靠全体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行政会议、协调各副组长、各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作用。

3、组织编制培训计划和认定考核方案,报人社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4、主持、组织认定考核,并做出认定意见报鉴定中心和人社部门审批。

5、主持制定机构发展规划,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建立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6、主持制定培训用教材、教具、仪器、仪表和认定用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并责成有关人员如期完成计划。

7、在人社部门和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经验交流。

8、关心全体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带领全体人员公正廉洁,勤奋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组长处理日常工作。

2、协助组长召集全体人员会议和工作会议,并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当好组长的助手和参谋。

3、负责和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和各种请示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并组织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的汇集、整理工作。

4、负责考生的申请登记,发放准考证,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的整理归档,考生的办证和发证工作。

5、搞好接待工作,发展对外联络。

6、领导办公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对办公室内务工作的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档案管理制度

1、设立档案室或档案专柜,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一名,要求其具备计算机操作员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大专学历,并熟悉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档案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文件(包括电子邮件,下同)的收发、传递和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档,下同)的整理、归档和保存。

2、档案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保密法》和《档案工作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并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档案管理人员对于所内所有公文、函件、资料的收发、传送、整理、归档、保存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不积压、不丢失、不误时、不误事。

4、日常管理和认定工作的原始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应作为资料档案保存。

5、文件资料应按年限、认定批次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做到目录清楚,存放规范有序,查找方便。

6、档案资料须妥善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落锁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晒、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好。

7、除特殊情况经组长批准外,一律不得将档案拿出办公室。

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保密制度

1、认定试卷(包括标准答案)属国家机密,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组长为保密责任人。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应指定专人作保密员,负责试卷的取、送、回收及保管等工作。

 3、保密员应熟悉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要求、程序和职责。

 4、严格按程序办事,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办理领取试卷手续,不得使用传真机、计算机、通信系统传递试卷,不得携带试卷进入公共场所及探亲访友或自行保管。

 5、不得在没有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试题,有关的软盘也应按机密要求管理。

 6、若发现试卷已经或可能泄漏,应及时向责任人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继续扩散。经查实已泄密的试卷应停考,或启用备用试卷。

 7、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维修人员、安全员守则

一)维修人员守则

1、维修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2、维修人员必须在考前两天对所有考试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电器设施、线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如无法修复时,应用时报告考场主任采取补救措施。

3、在考前一天,必须备好抢修时所用的工具、材料(如保险丝、测量仪表等)。

4考试期间,维修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串岗、溜岗、离开考场,发现突然事故应时抢救。

二)安全员守则

1、安全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防范,确保考场安全。

2、安全员必须在考前两天,详细检查电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安全员必须在考前对各参考学生进行安全规则、穿戴好防护用品等安全教育。

4、在考试过程中,安全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加强考场巡视,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应用时,严格制止,尽快排除。

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量、刃具管理制度

1、     工、量、刃具保管员应根据生产、认定所需,提供相应的工、量、刃具,认定完毕,交验相应工、量、刃具,不得遗失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2、     所有外购与自制工、量、刃具都由保管员检查验收。验收时要严格手续,做到逐件查,确保质量。

3、     验收入库的工、量、刃具应分类、编号、入帐、睛架,做到:分类摆放、整齐清洁、定期保养、涂油、防锈、防火、防潮、防盗。

4、     库存的工、量、刃具要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反映库存信息,以便及时采购。

5、     按计划和规定限额借发工、量、刃具,临时借用工、量、刃要写借条或凭工具牌,凡借用价值200元以上的工、量、刃具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

6、     工、量、刃具正常损耗报废,由保管员签处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以旧换新,并办理好报废手续。

7、     凡发生人为丢失和损坏工、量、刃具要定期进行检修鉴定,凡不合格的需报废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属于固定资产,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材料管理制度

1、     凡购进的需各种原材料、电器材料消耗均由材料保管员验收入库。

2、     验收时要逐一核对品种、规格、数量,坚持过秤、检尺,不能乱堆,材料保管员对所购进的物资要把好质量关。对票、物不符的,保管员有权拒收。

3、     材料经验收无误后的,保管员应在发票上签字,并填写验收单。

4、     验收合格的物品,应入库建账,合理存放,要求货位固定,摆放整齐,做到定架、安排、定层,以利对号取物。

5、     危险、易燃品要做好防火工作。

6、     发放物资应按计划实行额发材料。发料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予以发放。

7、     严格领料手续。领料人要填写领料单,并经领导签字,按需领用物资,不能多领。

8、     仓库每年度末要认真进行清查盘点,并将清查情况向主管院领导汇报。要求账、物、卡相符。凡出现亏损,要查明原因,办理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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