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充分管理好、用好图书资料,明确职责,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确保图书资料的正常利用。
二、负责部分选书工作,评价资源材料,辅助图书采购活动;对书刊进行分类、编制书目索引,了解图书的主要内容。
三、熟练掌握图书馆的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 编目, 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四、对新购入或调入的图书,要认真进行验收,做好图书的登记、入账工作。
五、严格借阅手续,按规定时间开放,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发现图书遗失,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六、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维护工作,图书书标、索书号、账目清楚。
七、做好借阅室的清洁卫生, 做好防火、 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下班离开时,关闭电源、门窗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借阅室管理办法
一、爱护借阅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借阅室内吃东西、嚼槟榔、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借阅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借阅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图书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学院教职员工和学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出图书馆与借阅图书。
四、学院教职员工每人总量限借图书5本,每次借期为60天,学生每人总量限借图书2本,每次借期为30天。借出图书如有丢失、污损,根据《图书丢失、污损赔偿办法》处理。
五、所借图书资料如有破损、缺页等情况,读者应在办理借阅手续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并做好记录。否则还书时认定为借阅者责任,照章处理。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开借阅室时不得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借阅室,如有违反参照《图书丢失、污损赔偿办法》处理。
七、按时归还图书,如有需要可到借阅室办理续借手续,或用本人身份证登录ILAS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续借,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30天)。凡超过借书期限半年经提醒后仍未归还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八、按学院的借阅制度借阅图书资料。缺少对应标签的图书一律不外借。
九、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批评、制止,将根据违章情节按照学院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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