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团员档案丢失补办指南(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团员档案补办工作,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广大青年及时补取相关团员档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20〕13号)文件的规定:“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可按程序补办团员登记表、团员证等作为团员身份一个证明,不补办入团志愿书。”
现将补办流程告知如下:
1.由本人向原入团所在单位(比如入团时所在学校)团委提出书面补办申请(模板1);
2.由原入团所在单位团委核实后,指导填写《团员登记表》(模板3),并出具补办证明(模板2),在“入团时所在单位团委意见栏”填写意见并加公章,并将电子版报送至团县委。
3.由个人携相关资料(下列准备资料中的2、3、4)到原入团所在单位的县区团委办理补办事宜。其中《团员证》补办需缴纳工本费。填写完整后,加盖团县委钢印即可。
所需准备资料:
1.书面补办申请(原入团所在单位团委收)
2.原入团所在单位团委出具的补办证明(团县委收)
3.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团县委收)
4.《团员登记表》(团县委审查盖章后交给补办人)
注意:按照从严治团和共青团改革要求,原入团时所在单位团委需对团员身份严格审查,严禁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现象,如有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团县区委要注意保存好原始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共青团永州市委组宣部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