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人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杨慧丽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副书记:徐攀
教学干事:唐晓帆
二、部门职责
1、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制定、完善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学院党委下发的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文件规定;认真执行学院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有关教学、科研文件规定。
3、负责整体规划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建设和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师队伍建设与培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
4、依据国家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等实际情况,负责指导、审查各系部人才培养方案思政课程的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实施情况。
5、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院思想政治理论建设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与学院的学生党校、团校、教职工理论学习、学生理论社团等活动;鼓励、支持教师进行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讲座、研讨等活动。
6、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及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化建设工作。
7、负责完成学院教学部门所规定的相关职责工作。
8、负责本部门的文字审核、信息报送、档案建设等工作。
9、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